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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普注销流程指引供你学习参考

服务类别:东莞注销公司
服务城市: 全国
服务说明
  1. 企业出现解散事由后成立清算组。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 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、股东 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时、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或 者被撤销时以及人民法院依照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 予以解散时而解散的,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应成立清 算组,开始清算活动。

  2. 登录在线注销平台办理注销业务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 十日内,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,通过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访 问或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,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 组信息,并于六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 人公告(也可在报纸上公告)。企业可通过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 区,查询获知办理各项注销业务的流程指引、当前的待办事项以 及办结状态等内容,按照各部门的指引准备相关材料,筹备待办 事项。

  3. 清算组开展清算活动。清算组依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 东会、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。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 附件2 — 10 — 单,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,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 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,清理债权、债务等。

  4. 申请注销税务登记。在申请税务注销之前,纳税人应当 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、滞纳金、罚款,缴销发票。例如清缴 欠税、办理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、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、结清出 口退(免)税款、注销防伪税控企业信息等。存在涉税违法行为 的纳税人应当接受处罚缴纳罚款。纳税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 注销时,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注销预检,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未办 结事项。 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人,在办理税务注销时,若资 料不齐,可在作出承诺后,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。纳税人 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,若未履行承诺的,税 务部门将该失信行为记入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、财务负责人的个 人信用记录。具体容缺条件是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、无欠税(滞 纳金)及罚款、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,且符合下 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: ●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; ●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; ●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 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; ●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; — 11 — ●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。 不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(或虽符合承诺制容缺即 时办理条件但纳税人不愿意承诺的),税务部门向纳税人出具《税 务事项通知书》(告知未结事项),纳税人应当先行办理完毕各项 未结事项后,方可申请办理税务注销。

  5. 申请注销企业登记。公司清算结束后,清算组制作清算 报告,报股东会、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。清算组向公司 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其他材料申请注销公司 登记。

  6. 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。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之日起30日内,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,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。在办理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,应当清缴社会保险费欠费。

  7. 申请办理海关注销登记。企业登录“中国国际贸易”单一 窗口(http://www.singlewindow.cn)或者“互联网+海关”(http://on⁃ line.customs.gov.cn)录入申请注销信息,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注销书面申请提交所在地海关审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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